各区县教科室(所)、各中小学校、各幼儿园:
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第三期“个人课题”申报工作将于2008年9月5日正式开始。本次“个人课题”实行逐级申报、匿名评审,申报程序较为复杂,为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申报程序通知如下:
1.校级“个人课题”申报,评审立项。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师于6月10日开始,向学校申报校级“个人课题”,由学校教科室根据问题性、针对性、科学性、创新性、操作性要求,评审立项,并于7月1日前由学校根据各区县教科室关于“个人课题”申报的数量和质量的要求,向区县教科室申报“个人课题”。
2、区级“个人课题”申报,评审立项。各区县教科室(所)将于6月25日——7月1日,接受各校的区县级“个人课题”申报,7月——8月期间评审、立项区县级“个人课题”,并从中遴选出优秀的“个人课题”向市教科所信息研究中心申报。鼓楼、玄武、白下、江宁、六合、浦口申报限300项以内,其余区县限200项以内。申报工作两步走:9月5日——15日由区县教科室组织网上登录,16日——20日送交“不含姓名、学校、区县等信息”的纸质文本和申报表(申报表从网上下载)。
3、市级“个人课题”申报,评审立项。市教科所将于9月20日——10月10日进行市级“个人课题”匿名评审,并于10月20日网上公布结果。
4、网上登记。区县在申报市级“个人课题”时,需登录南京教育科研网(njjks.cn),在首页找到“课题提交”栏目,点击进入,逐次填写个人信息,最后提交;提交成功后,应返回首页,对提交是否成功进行核查。即,先从“信息管理”的“个人课题评审”进入;再点开“分析/统计/搜索”,随后在“姓名”框内输入姓名,最后点击“分析”。此时如出现课题作者的个人信息,即表示该课题提交成功。再将提交得到的编号,填入纸质“个人课题”申报表。如果提交没有成功,则需重新提交,直至提交成功为止。
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
200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