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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08年高考方案获教育部批准
来源:网上中华   发布日期:2007-3-21   阅读次数:

近日从省教育主管部门获悉,江苏省2008年高考方案已正式获教育部批准。

据悉,教育部同意江苏省从2008年开始实施新的高考方案,并对该方案给予充分肯定。教育部批准的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考模式仍为“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4月8日全天和4月9日上午,江苏将举行2007年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全省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统一计分。每科测试时间为75分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实行等级计分,分为A、B、C、D4个等级。技术科目测试等级为合格、不合格。必修科目测试各科满分为100分,其中90分~100分为A级,89分~75分为B级,74分~60分为C级,59分及其以下为D级。

记者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07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为必修科目测试,设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7门科目,其中普通类专业必修科目为5门,由考生在历史、物理2门中选择一门和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中选择另一门作为选修科目,另外的5门为必修科目。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如不兼报普通类专业,可选择7门为必修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只通知等级,不通知原始分。

据介绍,高二学生在2007年参加必修科目测试后,可在2008年再次参加必修科目测试,该生相同科目的两次测试成绩的最终成绩,将取其中的最好成绩。但此类考生不能享受加10分的高考奖励政策。社会考生对同一必修科目,亦可报名参加两次考试,并取其最好成绩。社会考生不享受加10分的高考奖励政策。2007年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可用至2010年高考。2008届及以后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第一次报名参加4门必修科目和2门选修科目考试,6门科目成绩均达A级且技术科目考试合格的考生,可享受在划线前对语数外3门考试总成绩加10分的政策。其余对象均不享受。

体育艺术类考生兼报普通类专业时,须按普通类考生要求参加相应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在参加体育类艺术类院校或专业录取时,可将其两门选修科目测试等级视为相应科目的必修科目测试等级。

已参加2006年10月14日-17日的“江苏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高级)”的学生,其必修部分成绩加选修部分成绩之和达到120分的,将作为考生信息技术科目的合格成绩,在2008年高考报名时一并采集记入考生电子档案。在上述考试中未取得合格成绩的2008届应届生,必须参加2007年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全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高级)并取得合格成绩,方可参加2008年的普通高考。

来源:金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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