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中学初中部聘请校外法制辅导员——初中部第三周晨会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7日  浏览次数:次  作者:初中德育部
    在今年四月份举行的南京市公民教育实践活动中,由政治组庄晓卉、张艳霞、张茹等老师带队的我校初一学生代表团喜获市一等奖,而这次活动我们得到了秦淮区法院和交警三大队的大力支持。其中,秦淮区少年法庭的葛岚庭长更是积极参与,鼎力相助。因此,本周的国旗下讲话我们邀请了葛庭长与初中全体师生见面并做精彩发言。
    葛庭长在发言中首先表达了对中华中学的感谢,然后与全校学生分享了自己的人生信条:走好该走的路,不违背自然规则,遵守社会法纪,才能走好自己想走的路。接下来,葛庭长还对在场的所有学生提出了四点要求:立大志、慎交友、勤思考、敢维权。
    最后,邓葵副校长为葛岚庭长颁发聘书,聘请她担任我校的校外法制辅导员。
    中华中学之所以能取得今天这样辉煌的业绩,这与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对学校发展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密不可分。如今我校的教育教学正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我们相信有了全体师生的齐心协力、不断进取,有了社会各界的真诚关爱、大力支持,我们将会拥有更加安全、稳定、有序的校园环境,中华中学的明天一定会带给我们更多的骄傲与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