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年级读后感获奖名单 |
奖项 |
班级 |
姓名 |
奖项 |
班级 |
姓名 |
一等奖 |
高一1 |
吴凡 |
二等奖 |
高一2 |
万若舟 |
高一2 |
周宇 |
高一3 |
陈柯尹 |
高一2 |
檀安琪 |
高一4 |
杨昀婧 |
高一4 |
周家颖 |
高一4 |
黄梦瑶 |
高一5 |
葛盛宇 |
高一4 |
濮颖雅 |
高一6 |
石洵彦 |
高一4 |
袁艺 |
高一8 |
谭君卿 |
高一7 |
苏思婷 |
高一8 |
周瑶函 |
高一8 |
刘雨涵 |
高一12 |
王雨果 |
高一8 |
胡憬之 |
二等奖 |
高一2 |
周鑫 |
高一12 |
陈雪 |
高一2 |
方乾伟 |
高一6 |
朱琳煜 |
高一3 |
陆昱瑾 |
高一6 |
孔远 |
高一3 |
朱帅晖 |
高一5 |
刘梦倩 |
高一1 |
袁帅 |
高一6 |
宋悦铭 |
|
|
|
德育处、高一年级组、语文组 |
附:一等奖作品
观《冷面江湖笑》有感(词五首)
高一(5)班 葛盛宇
忆王孙·落生
残雪凋零暖碧潮。歌罢舞尽益疏寥。落梅慵懒胜前朝。天涯道,一夜心事随玉箫。
采桑子·文枫
默饮数盏立残芳,暗夜阑苍。情思两茫,梦后冷影独彷徨。
叹年来孤灯寂章。尚未轻狂,便历沧桑。知君何故正惆怅。
虞美人·卓昭
亦盼白衣卿相位,歌影舞几回。疏影玉箫寰宇挥,品文论字把酒风流随。
可怜墨暝蔽玉穗,掩抑清灵晖。数把浊泪寄陈醅,道却世间风雨苍凉味。
忆王孙·素彭
庭院深深四时空,怎奈寥落锁愁容。寂寞孤鸿冷梧桐。月朦胧,把酒诉肠谁与共?
扫花游·总提
宿昔冷雨,无情花渐残,凝转流光。停酒住觞,倚风自惆怅。凭栏眺望,无限苍茫。故园日暮沧桑。莫感伤,世事梦一场,何须凄怆。
如今四流荡,默怀初识相。鬓著秋香,容胜春芳。低眉清浅笑,娇柔倾肠。却叹薄缘,轻鸿终赴颢仓。化蝶冈,星落处,年来独往。
领略这耀眼的“中国红”
——看《红岩》,赞红色人物
中华中学 高一(6)班 石洵彦
过年穿红衣,喜事给红包……说起中国人最喜爱的颜色,那当然是著名的“中国红”!红色,炽热而纯净;红色,浓烈而深沉;红色,耀眼而朴实……这独特的“红”啊,不正代表着我们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吗?!
作为90后的我,对于“中国共产党”这一严肃的组织了解甚少。那年暑假,我陪我的党员妈妈收看了电视连续剧《江姐》,并被剧情吸引,情不自禁地和妈妈一起看红剧、唱红歌,同时被这群钢铁战士的坚强意志深深地打动。曾经十分遥远的词语“抛头颅”、“洒热血”、“宁死不屈”真切而又生动地展现在我的眼前。意犹未尽,利用那年暑假,我又细细阅读了《红岩》一书,再次重温了江竹筠等英雄人物的革命壮举。
《红岩》一书是由罗广斌和杨益言撰写的。该书以描写重庆解放前夕残酷的地下斗争,特别是狱中斗争为主要内容的长篇小说。它的基本情节以“中美合作所”集中营(包括渣滓洞和白公馆)内的敌我斗争为中心,交错地展开了我地下党领导的城市的地下斗争、学生运动、工人运动、狱中斗争以及华蓥山区的武装斗争,集中描写了渣滓洞内,革命者为迎接解放、挫败敌人的垂死挣扎而进行的最后决战,歌颂了革命者在酷刑考验下的坚贞节操,塑造了江姐(江竹筠)、许云峰(许建业)等一大批可歌可泣、令人难忘的革命英雄的光辉形象,深刻展示了革命者的抛头颅、洒热血的革命英雄气概和大无畏的崇高精神境界。《红岩》是中国共产党人精神品质最高度的概括。红岩精神,是革命先烈坚持真理、改造社会的人生伟大实践;是革命先辈为国家、为人民无私奉献的真实写照。
在阅读过程中,我常常沉浸在满怀激情的文字中,时而被国民党反动派的残酷暴行所愤恨,时而又被共产党人的慷慨激昂所震撼……书中的很多情节让我激情澎湃,《狱中联欢》新年联欢活动、狱中绝食斗争的胜利、为龙光华烈士举行追悼会、江姐的从容就义和许云峰在地牢里同徐鹏飞的最后一次交锋,以及最后的武装越狱斗争等等。最让我揪心的情节是江姐被敌人用一根根竹签钉进手指尖的细节描述。十指连心啊,那彻骨的痛一定十分难熬,可是江姐挺住了,一句“竹签子是竹子做的,共产党人的意志是钢铁”,让我顿时热血澎湃、心生敬意,她是多么的伟大!多么坚强!在重庆渣滓洞集中营,一次又一次的严刑拷打,一次又一次的剧痛昏死,一次又一次的死去活来,非但没有让江姐等共产党人屈服投降,还更加地坚定了共产党员钢铁般的意志和信念,使他们迎来了最终的胜利!
此外,我对小说的书名也深有感触。《红岩》——红岩,红岩是地名,是本书剧情描写的主要发生地,中美技术合作所就是在红岩,离那里不远的地方是抗日战争时八路军驻重庆办事处。作者用红岩作书名,寓意深刻:红岩,红色的岩石。红是革命的颜色,岩石是非常坚硬的物质。而革命者在狱中坚持斗争、坚忍不拔的意志不正如红色岩石般闪耀而坚韧?!
如一粒粒红岩般晶莹璀璨的共产党人啊,你们是一代共产党员的化身,是中华民族的记忆。你们匆匆地离我们而去,却没有一丝丝的惋惜;你们慷慨赴死昂然而去,却让后人迎来了曙光晨曦。红岩,红色的坚韧岩石,你那鲜艳夺目的“中国红”啊,感动并影响着一代代后人!
让我们一起读红书,铭记红色人物,让耀眼的“中国红”永远绚丽夺目!
徜徉在爱与恨的边缘
——阅《偷书贼》的震颤
第一次在图书馆邂逅这个古怪的书名,我就偏执的觉得那是个有特殊嗜好的孩子泡在书里的轻松故事。抱着这样的想法翻开书页,发现自己错得离谱。
书是人类精神传承的无价财富,也是思想蒙蔽和诱导的饵。而在某些特定的历史时期,却会招来杀身之祸。以宏观而又复杂的线索开题,作者以死神的口吻为全文打下墨色的主调,那是明媚灿烂的希望,却在罪恶的肆虐下被和成一片杂色。
这不是一个讲述书的故事。书的存在只是为了记录一些事,影响一些人。而我们面对的,就是那些被影响的人和被倾诉的故事。虽然人物在虚构的世界很遥远,但文字总有种力量,把他们拉到我们跟前。
故事开始的那年,Liesel9岁。她被寄养到一户人家,她的父亲死了,弟弟死了,妈妈也许在不久后也会死,可能是因为战争。寄养户是个不怎么宽裕的人家,有一个爱唠叨其实人很和善的养母,还有一个教她读书认字教她关怀与爱的养父,这就足够了。在偶尔得到一本《掘墓人手册》后,Liesel开始在苍白的战火里阅读,并再也没有停止过,文字的力量和想要用文字表述的渴望在她小小的身体里从此生根,长成一棵参天大树。
在以第三人称视角进行描写时,作者充当了死神的角色,于是Liesel的故事里有了个默默观察她的人。死神很特别,上帝命他冷酷无情,但他却是灵魂最温柔的守护者。虽然他不能让一个人长寿或者立刻死去,但对活着的人,或是刚刚脱离肉体的灵魂,他有着充满悲悯的关切。他注视着Liesel和她的养父母、她最好的小男友、她的马克斯、她的镇长夫人和她身边的邻居们,注视着他们正经历一场生死之战。 作者花费了很多笔墨描绘邻人之间的恩怨纠葛,本可以冲着对门吐痰的冤家终将挤在同一间狭小的地下室里,手拉着手,无助等待空袭结束。在那里,是Liesel朗读的声音抚慰了地动山摇中的惶惑人心,邻人们安静聆听一个陌生故事的曲折,借此遗忘轰炸、死亡以及更细节的恐惧。她再次倚靠文字的力量,像喂养马克斯的灵魂那样,平息并滋润了邻人的灵魂。
二战期间,在德国本土,对于法西斯的绝对服从和狂热追捧下,有更多德国人遮掩了自己真实的想法以求安宁。这条汉密尔街上住了那么多的人,每个都有对战争和元首的自我理解,然后在一阵炮灰中,全部化成了灰烬。
在每一个单词里,作者把各种情感倾倒出来。一个个犹如卡片般的小标题让书看上去琐碎不堪,但只要读了,就停不下来。白色代表寂静和安宁、红色是尖叫和鲜血、银色是永不磨灭的良知、蓝色是纯正直至愚昧、黑色是颠覆的痛苦记忆,乃至死亡。它们像一个个玻璃弹珠,在作者的托盘里滚来滚去,相互碰撞,呻吟和挤兑着。
我想我还是个孩子,所以面对死亡时我还学不会保持冷静。“她低下头,凝视着他失去生机的脸,Liesel真的亲吻了她最好的朋友鲁迪·斯丹纳,轻轻地吻了他的嘴唇。他的嘴唇上虽然满是灰尘,却充满了甜蜜的气息,仿佛还在为树荫下,还有捣乱分子找西服的灯光下错过的吻而懊恼。她温柔地深吻着他,当她起身离开时,用手指摸了摸他的嘴。她的双手颤抖着,还有她柔软的嘴唇。她再次弯下腰,这一次的吻失去了控制,他们的牙齿在汉密尔街这个人间地狱里轻轻叩响。”
字里行间,马克斯·苏萨克用词简约,甚至到了吝啬的地步,但喷薄而出的情感还是一下溢满我的胸腔。这只不过是个故事,一个把人性的光辉和黑暗塞满你眼睛的故事,它会让你的眼球酸涩,然后泪水就莫名地下来了。
我竭力还想记下点什么,但它们似乎都随着眼泪蒸干了。其余的凝固在心里,任我搜肠刮肚也倒不出来。于是我要说抱歉。 只是我记得Liesel从邻居家偷的最后一本书叫《最后的陌生人》,这本内容不明的书里写着“城市街道到处是人,但那陌生人却不能比被掏空似的更加孤独。” Liesel偷书,战争偷走人生。这是一场剧烈的偷盗,“抢劫”般夺走人们的性命。世界就在一个怯生生、又勇往直前的偷书贼心里,处处的一切都被偷走,只留下无可奈何。譬如德国妈妈阵亡的儿子,残缺的腿或手指,镇长夫人的笑容,甚至天空和河川……只觉得,这故事说的是被偷走的一切。在被偷走的东西面前,人类只是不可捉摸的群体,并没有种族、年龄、性别之分。 而文字以伟大的力量,见证战争的罪行,同时也散射人性的光辉。那一小撮为了自己贪欲的政治狂人,利用文字或思想诱导人们陷入战争的泥沼,从而走向毁灭。这是人类历史的悲剧。发生在欧洲的这场战争,对一些人来说,意味着在战火中死在异国他乡,对其余的人来说,则意味着全欧洲六百万人死于战火后,他们所面临的贫困和罪恶。战争,无论是对发起国还是被侵略国家的老百姓来说,都是一场深刻的苦难。被Liesel的养父偷偷藏匿的犹太人马克斯也在地下室里开始自我拯救——通过阅读《耸耸肩膀》和写作。他从元首写的《我的奋斗》里裁下纸张,刷成白色,开始写故事。马克思写的第一本书是《监视者》,“我这一生都在恐惧之中,因为周围总是有监视我的人。”略显愤怒的语气道出了纳粹德国统治下作为犹太人的悲惨命运。 马克斯还写了一本《撷取文字的人》赠与给Liesel,在书里,马克斯告诉Liesel,那个“把头发朝与大家相反的方向分、留着一撮小胡子的狂热德国人”是如何撷取文字,并通过文字来控制德国的“思想”,从而把那些被催眠了的人们放到传输带上,去为他统治世界的狂妄梦想献出生命。他还告诉她,最优秀的撷取文字的人是那些懂得文字的真正力量的人。于是她的内心充满了热切的求知欲,对文字充满渴求,她终将长成参天大树,不惧元首,从而获得自由。这些书和文字,帮助Liesel在未来的岁月里,一点点摆脱纳粹舆论机器的控制,在思想上变成一个完整的人。请原谅我在这里的语序颠倒,毕竟直面那段岁月,没有人可以做到彻底镇静。
其实这便是人的历史,是血腥的展览,是最为残忍的摧毁与湮灭;但那也是创造的历史,是爱、奋斗与献身的集合。人的一生将不断在两种力量中牵扯,在黑、白与红的颜色里对抗,在拥挤的街道中一次又一次成为最后的陌生人,在一次又一次的选择中为灵魂铭刻定义,为天空涂下无法言喻的人性的色彩。
高一(八)班 谭君卿
葬花行
梅花坞外雪初融,梅花帘里曳春风,
春风轻抚梅花人,花谢花飞殁冬梦。
飞花无意落帘栊,帘中人影望梅空,
零梅鲜妍能几何,奈何春日太无情。
无情春唤有情人,残花点点难寻觅,
眉眼含悲泪空垂,暗留哀愁却为谁?
清气沉香好颜色,今朝孤落故园扉,
抛玉流珠难拂拭,点点斑斑安得不伤悲?
帘中人引花锄去,留个青冢掩残红,
葬花人比梅花瘦,花若怜人也忧愁。
误落红尘些许年,枉自嗟叹妄自怜,
竹锁闺阁潇湘子,花容月貌为谁妍?
春风难吹面上珠,湘江旧泪已模糊,
多情公子等不至,凭栏放花泣东风。
一夜风雨湿绣帘,红楼幻影皆成梦,
香肌明眸胭脂色,茜裙傍梅显风流。
香培玉琢美态度,风月情债道难偿,
落花沾衣染旧红,花之颜色人之泪。
人之泪,空流人憔悴
苦叹年年压金线,为他人作嫁衣裳,
残红弄破鸳鸯谱,公子误做他人郎。
珠玉轻落湿梅花,点点愁思使人殇,
花落日迟人老时,心留不甘那人知?
高一八班 周瑶函
远去的童年
——读《朝花夕拾》有感
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事迹。和男孩子们一起玩闹嬉戏,等妈妈找来,早已成了“泥猴子”;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什么女孩子家该有的矜持;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高一4班 周家颖
红土地的女儿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这是《飘》的最后一句话,也是她一生所奉行的准则。
她是美国南部一个农场主之女。富足的生活,美丽的外貌,众人的追求,应有尽有。但南北战争打响后,她的生活彻底变了。她结了三次婚,只为利益不为爱情。她挣扎,她不服输于生活。她赢了生活,却发现一直苦苦追求的人不值去爱,而真正值得她爱的人已离她远去。最后哭倒在台阶上的她擦干眼泪,满怀希望地说:“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她是斯嘉丽·奥哈拉,她是乱世佳人。小说一开始就描写她的眼睛,那是像猫一样的绿眼睛,这似乎就是对斯嘉丽性格的一个暗示:如猫一样骄傲,如猫一样狡黠,如猫一样生命顽强。那双绿宝石一般的眸子既可以是魅力的源泉,也能变成冰一般的冷酷。她有自己独特的价值观,为了更好的生存下去她甚至可以丢弃自己和别人的一切。她是那样的倔强,再苦的日子也不能使她低头。她的血脉里流动着对红土地的思念,她为土地而战,因为那才是她的归宿,那才是她的灵魂所在。
现实对斯嘉丽是残酷的。她在一生最美妙的年华因赌气做了寡妇,刚解脱出寡妇生活却又面临家园被毁之危。回家后却发现自己的精神支柱——父母,再也不能安慰她庇护她,母亲去世,父亲精神失常,她只有自己撑起残破的家。战火过去,第二任丈夫却因她的过失而死,父亲也因妹妹的贪婪而死。当她发现自己的情敌——梅兰妮是除了母亲外最爱自己的女人时,梅兰妮却因病去世。梅兰妮死后,她这才知道自己一直追求的艾希礼根本是个无用之人,而她的第三任丈夫瑞德才是一直深爱她并值得她爱时,瑞德已被她伤透了心,离她而去。这些打击无论是哪一个都足以毁灭一个人,但斯嘉丽扛住了,她的眼中似乎永远都是抗争,都是希望,都是未来。战火是可怕的,而斯嘉丽却在逆境中重生,在战火中涅槃。她如凤凰般璀璨,如凤凰般不屈。她,就是凤凰!
小说的名字如果直译的话,应是“随风而逝”。这正好是斯嘉丽的双重性。她的命运随风飘荡,跌宕起伏,她的性格却是深深扎入土地中的,多大的拉力都不能使其松动一分一毫。她从土地中汲取奋斗的动力,土地,是她生命的血脉。
若说从前的斯嘉丽是一朵最高枝上的玫瑰,美丽却伤人,那么战火历练过的她就是玫瑰枝下的红土地,在炮火的浸润下蜕变得更加坚实,愈发红得如血,愈发红得艳丽。没有什么颜色比红色更能装饰她的性格了,就连她的名字“Scarlet”也是猩红的意思。她曾是那个哭着追求心中月亮的小女孩,但望着瑞德渐行渐远的背影,她终于成长为那个满怀着希望的,坚韧不屈的红土地的女儿。
红土地是孕育希望的地方。希望是抽象的,随时随地都可离你而去。希望是黑暗隧洞中若隐若现的一线光,是昏暗地牢里可以撬开你镣铐的一段铁丝。只有永不失希望者才能走过名为人生的独木桥,只有永不失希望者,才可以称得上是红土地的女儿。
犹记得,当那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响起时,斯嘉丽抬头那明丽地含泪笑容。希望,似是一束光,照亮了她的面庞。那一笑,洗净了铅华,竟似圣洁。
高一(2)班 檀安琪
《热爱生命》读后感
——生命是唯一能从他身上剥夺的财物了,这个可怜的淘金者却用无力的双手牢牢地抓紧了它
当踏上这片荒原时,他闻到了浓浓的死亡气息,但他不能退缩,他的朋友还在前方蹒跚着。可是他跌倒了,当他再次挣扎着爬起时,他的朋友就这样头也不回的走了,消失了,消失在这荒野之中。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背叛,但在死神的平原中,为了活命,人们多数会为了自己而挣扎。饥饿、疲惫不停击打着这个被抛弃的淘金者,他忘记了愤怒,趴在地上给自己的手表上发条,抬起头看到的却是一个无尽的噩梦。
噩梦会把我们惊醒,但对他只有折磨。
在这片荒原中已经好几天了,只吃那杂草中果实的他煎熬着口中的苦涩与干渴。荒原不缺水,但他不能确定是否能够喝完水后活着继续往前走。他只能用铁罐头在小水洼中舀一勺看似清澈一点的水,然后慢慢地点起手中的火柴,燃起一小堆枯叶烧水。显然在痛苦的折磨之中这位可怜的淘金者仍保持着理智,将火柴分三份包裹着,藏在自己的身上不让它们潮湿。谁也不能确定自己在这种极端的环境下还能像他一样保持理智,谁也不能。
如果在这荒原中,在自己疲惫孤独之时遇到了一只同样饥饿却十分强壮的灰熊,我们会怎么办?也许先会惊恐,然后无奈地嘲讽自己的倒霉命运,最后闭上眼等待着死亡。因为我们不会像这位可怜的淘金者。他被吓得魂不守破,但他手握一把短刀,为自己最后的生命吼出了一支独奏。似乎灰熊同样也被吓住了,就这样离开了他。这时淘金者瘫坐在地上,在心中感谢着上天,同时还为自己的手表上发条。
残喘着爬过了大半个荒原,淘金者看不到希望,却仍在爬着,同时他有了一个伙伴—— 一头病狼,他们在等待着对方死亡的到来,在用生命赛跑。与其说病狼对于淘金者是个威胁,还不如将其看作是对淘金者生命的逼迫。有东西想要夺走他的生命,淘金者就越是牢牢抓紧他的生命。就这样在一次偷袭中,淘金者狠狠地咬住了病狼的喉咙,直到那炙热的鲜血流入他的口中,直到那曾经蓬勃过的生命流逝后他才松口。他赢了,奖品是他的生命。
淘金者就这样爬啊爬,在死亡中翻滚却不曾放弃自己的生命,最后被一支考察队所救。看到这里,我不禁为他松了口气,生命仍在他手中牢牢地抓着。合上书却想着杰克伦敦用他的笔给我们所上的一堂课,主题就是热爱生命。现在的社会相对于杰克笔下的荒原简直就是个温室,但却不乏对生命的威胁,更多数的是精神上的。但一想到那个淘金者这些更不算什么了,饥饿、孤独、黑暗、疲惫都是他所面对的,身体和精神上都煎熬着极大的折磨,但他始终没有忘记为他的手表上发条,没有松开紧握生命的双手,没有放弃对生命的执着。而我们更应如此,没有人不爱惜自己的生命,只是没有牢牢抓紧它。
静静地看着《热爱生命》,仿佛在耳边响起了主人公在那死亡的荒原中所吹奏出的一支生命号角。
读《寻找家园》
家,不仅承载着肉体,更寄托着心灵。
灰色是那个悲伤年代的主色调,黯淡了一代人的青春与心灵。前尘故事,漫漫而谈,戏如人生一幕幕,曲似年华一段段,交织穿插。其文风朴实而尽得风流,语不涉及,若不堪忧,亦可窥得散文写作手法一二。
梦如人生,狂妄的青年被时代的洪流汹涌到夹边沟,如浪花扑平岩石的棱角。意志、精神、人格、尊严,甚至希望全部被瓦解摧毁,走向消亡。创伤不会被忘却,苦难终成艺术,扭曲的时代,人性的缺失与光芒混杂一体。
那夹边沟算家吗?人人自危,以友为敌,以敌为友,亦友亦敌,亦敌亦友,家人 ?算吗?脑子和身体被碱水反复浸洗,虽痛苦也必须强颜欢笑,咽泪装欢。莫也,错也,难也,瞒也。可笑乎?可悲乎?可叹乎?现实强迫人们去接受它的无情,生活在这里只是仅仅打败了人而没有征服他吗?
所幸时来运转,敦煌莫高窟足以包容一个残缺的肉体和灵魂。然看敦煌黄尘滚滚,畜粪遍地,路途坑洼,使人怎么想象当年商贾云集,羌胡来归,毡庐千帐,土屋万家,鸣驼骄马,绿酒红裙的繁华?亦梦也。这世上恐怕只有艺术永存吧,深藏若虚的自然景观更增添其魄力,岁月递嬗风化得痕印,却使隐显之间更加光怪陆离。出乎意表,非人力能及,大自然鬼斧神工精致绝倒。
沉吟夜阑的日子竟又一去不复返,文革的风暴摧残着少年好不容易找到的归宿,少年已不再年轻,他又无家可归。
命运随风,畸形了,飘零了。牛棚中草芥与王侯,英雄与奴才,殉道者与市侩,同处一室,当为天下奇观。当人们发现心变得愈硬,以至于成为野兽时,生活竟愈好。当兽性也能生产出人性,不知是升华还是沉沦。
不禁忆起童年,清贫却无忧虑的年代,竹篱茅舍出青黄,自古风流有谁不是从此地成才成家。然而流年似流水,只能在回忆中,在思绪中,在梦中淡淡描绘出家的景象了。更可叹古典主义的宁静完全被现代化的机械钢铁所覆盖,梦里家乡何处寻,烟花万重无踪迹。
当厚土浸透了血与泪,少年也变为游子,远离了故土,风流终被雨打风吹去,化为一池萍碎,二分尘土,一分流水。鸡群中的立鹤也化为野鹤闲云,木秀于林亦被风摧。其曳尾涂中,避世桃源岂是心甘情愿之举?人间种种情意,也随波逐流,相忘于江湖。
生不逢时不逢世的悲苦,时代的戕害,命运多舛。无尽头的道路上充斥着泥泞,邪恶,更可怕的是尽头竟是黑洞。苦苦寻找的家呢?只存在于虚无,在天边,在云端,一生的时光耗费也无法寻到,却又必须苦苦追寻。
心里的猛虎已不再细嗅蔷薇,蔷薇早已被践踏为齑粉,猛虎也被生活驯服,空荡荡的只是一颗心。
那海上的孤帆闪着白光,他抛弃了他的故乡,风浪使桅杆发响,它要的只是安详。
高一1班吴凡
木犹如此,人以何堪
——《围城》读后感
高一12班 王雨果
闲暇之时,偶读《世说新语》,一股名士风度便如在目前。譬如这则:
桓温北伐时,经过金城,看到当年自己为琅琊内史时所种的柳树,已经长成十围粗了,慨然而叹:"木犹如此,人以何堪”,手执柳枝,泪流满面。
如马远的《寒江独钓图》般,聊聊数笔,不过一舟一渔翁而已,画中无水,却让人感到烟波浩渺,满幅皆水。而在笔外的,则是悠悠的岁月,岁月之中,却又饱含着无穷的落寞与孤独。譬如桓温,譬如方鸿渐。
初中初读完《围城》之后,就被它的结尾所深深震撼:
“那只祖传的老钟当当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搬出来一一细数:“一,二,三,四,五,六”。六点钟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走,蓄心要待柔嘉好,劝他别再为昨天的事弄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简等鸿渐回家来吃晚饭,希望他会跟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对人生包涵的讽刺和怅惘。”
而读完之后的我,亦是深深的无言与怅惘。这就结束了么?在当年的我想来,还有无数的谜题,钱钟书先生并未给我们揭开,譬如方鸿渐那么深爱的唐晓芙,自从一别之后便杳无音信。现在想来,人生亦是如此,不是每一次邂逅,都能有一个完美的结局。更多的则是在无尽的岁月中或是浅浅的思念或是默默的相忘。人生不是小说或者电影,它比那艰难多了,不是每一个开始都会有一个结局,或美丽,或无奈,或大团圆,或悲或喜。
那时,读到那句名言,我甚至还有些不以为然。钱钟书借一句法国的谚语:爱情就像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冲出来。不惟爱情,婚姻,事业,人生不外如是。当时我只是简单的以为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年少轻狂的我甚至想,虽千万人吾往矣,这些藩篱,又岂能阻挡我。现在回想起来,甚至有些“无语凝噎”了。“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
《围城》里种种人物,虽然外界评价不一,到最后看却没有一个是讨厌的。只是不同的人的不同生活方式而已。他/她就在你我的身边,甚或就是你我。
方鸿渐的善良、软弱、聪明,如苏东坡般满腹的“不合时宜”,却没有那种看透后的豁达,如哈姆雷特般的彷徨,却没有奋起反抗人世的勇气。恰恰我们每个人都会有这样的特点,拥有着美好的梦想,可是在碰到艰难坎坷时,却又没有坚定的意志不屈的精神去克服困难从而实现它。最后不得不屈服于现实,——或者说虚与委蛇,以一种被曾经的自己所不屑的姿态活着。
记得书中某次方鸿渐问赵辛楣如何评价自己时,赵辛楣想了良久,才缓缓说道,“你不讨厌,但是无用。”这不是庄子所推崇的那种逍遥游式的大而无用,而是一种真正的无用,就像“多余的人”一样。
书中与方鸿渐相关的几个女子,我想大概是钱先生对围城的一种具体的结构吧。鲍小姐于方鸿渐而言更多的代表的是一种纯粹的欲望。在她的面前,方鸿渐拒绝不了诱惑,明知不可为而又因为自己的软弱最终不得不顺从欲望而为之,事后却又害怕被人揭发而战战兢兢。鲍小姐就如同前面的那张假文凭一样,不过是方鸿渐的理想屈从于现实的佐证。
相比而言,知书达理的苏文纨似乎可爱很多,出身于官宦之家,高贵冷艳,对青梅竹马的追求者赵辛楣不屑一顾,而后留学回国途中,出于一些作者没有明说的原因——也许是寂寞,也许是虚荣,也许带着那么一些爱情——而与方鸿渐越走越近。而她自己似乎不肯承认自己爱上了他,始终保持着若即若离的距离,却让他敬而远之,而由于方鸿渐的软弱,使得她一直保持着这种自以为是的“爱情”,最终不得不品尝自己酿成的苦果。我想她或许是钱先生对知识女性某种映射吧。自爱却虚荣,有主见甚至是太有主见了,她想控制、改变方鸿渐。她自己到最后可能都不清楚自己是否真的爱他。
唐晓芙一出场,我就以为本书的女主登场了,与方鸿渐一样,感到的是惊艳。方鸿渐对她可谓是一见倾心,两人之间本可以向古往今来无数的小说剧本一样双宿双飞的,可惜最终由于唐小姐对爱情一种近乎无理的执着,在苏小姐有心的破坏下而最终分开。“我得不到别人也别想得到”。——苏小姐如是想。直到许多年以后,直到本书的结局,她都没有再出现过。也许,这才是人生吧。错过了,就是错过了。自古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
相比较而言,书中我第一眼以为只是路人的一个角色,却最终与方鸿渐走在了一起。孙柔嘉大概是真的爱方鸿渐吧,鸿渐也许也爱她,也许他俩才是茫茫尘世所谓爱情所谓婚姻的一个真实的缩影。平淡的相识,偶尔的相知,可是却要相守一生(后来的我明白了当然不必如此,却让我难过),他们短暂的蜜月期之后,面对的却是彼此的各种矛盾,而彼此在一次次的容忍争吵之后,真的就像他们期望的那么幸福的吗?最后的最后,钱先生并没有给出一个情节上的结尾,也许是对现实的一种隐喻,也许是一种无奈吧。
《围城》不是一部言情小说,它探讨的也不仅仅是爱情,它是一副世情画卷,如同清明上河图一般,真实,却又不仅仅真实。《围城》许多话语有着丰富的文化底蕴和知识含量,时常散发出机智的锋芒,不断有新奇的比喻和警句,这一切都可以给我们的写作以有益的借鉴。它有着太多的无可奈何。
再读《围城》时,品味着人生。去的尽管去了,来的尽管来着;去来的中间,又怎样地匆匆呢?如同当年桓温一样感慨,木犹如此,人以何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