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四自之星”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1日  浏览次数:次  作者:佚名

为了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教育任务,进一步扩大我校“四自教育”的影响力,学校研究决定进行四自之星系列表彰。经自主申报,班级公选、年级推荐,学校审核,最终在451名年级“四自之星”的基础上推选出120名校级四自之星。

他们是:

1.校级诚信之星:高一10班沙曾麒、高二2班裴昊然、高三2班李邦乐等10名同学。

2.校级礼仪之星:高一5班陶雯、高二5班张丽阳、高三1班王陵坤等10名同学。

3.校级公益之星:高一1班王欣悦、高二4班高思涵、高三4班任明远等10名同学。

4.校级学习之星:高一2班严雅馨、高二2班席鹏宇、高三11班周玉等10名同学。

5.校级希望之星:高一3班肖磊、高二9班王雨萱、高三6班李光明等10名同学。

6.校级自强之星:高一1班侯宇、高二4班李子千、高三8班刘彦琳等10名同学。

7.校级管理之星:高一6班陈相林、高二12班刘影、高三9班丁俐文等10名同学。

8.校级宿舍之星:高一3班戴章易、高二1班黄未、高三10班夏文文等10名同学。

9.校级劳动之星:高一11班吴梦雅、高二10班查浚哲、高三5班须悦航等10名同学。

10.校级文娱之星:高一4班段瑞清、高二3班赵一骁、高三13班刘聪文等10名同学。

11.校级体育之星:高一8班胡刻然、高二8班吴德鑫、高三3班章守艳等10名同学。

12.校级宣传之星:高一1班曹关皓、高二6班陈一凡、高三12班王玥颖等10名同学。


希望以上获得表彰的同学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发挥更大的标杆作用。更希望全体同学向标杆学习,在四自教育理念的指引下,争先创优,全面展示自我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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