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四自之星”的决定
为了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教育任务,进一步扩大我校“四自教育”的影响力,学校研究决定进行四自之星系列表彰。经自主申报,班级公选、年级推荐,学校审核,最终在474名年级“四自之星”的基础上推选出41名校级四自之星。
他们是:
1.校级学习之星:高一1班李亭萱、高二9班李菀瑄、高三2班王激雯。
2.校级礼仪之星:高一5班仲彦名、高二1班方宇辰、高三6班王沈鑫玲。
3.校级公益之星:高一11班袁旻、高二11班蒋雨桐、高三10班桑汇欣。
4.校级诚信之星:高一3班高明、高二2班丁俊源、高三11班何馨如。
5.校级希望之星:高一12班聂宇暄、高二10班汤昊杰、高三13班肖开。
6.校级自强之星:高一9班谷欣怡、高一13班夏双、高二3班崔冉、高三5班吉力。
7.校级管理之星:高一4班陈辰、高二5班郑致成、高二6班李雨晨、高三9班丁俐文。
8.校级宿舍之星:高一8班成龙、高二12班苏雪阳、高三3班章守艳。
9.校级劳动之星:高一7班刘雨鑫、高二13班韦宜辰、高三4班孙圣锟、高三7班竺文帆。
10.校级文娱之星:高一2班张景轩、高二5班胡睿诚、高二7班赵宇、高三1班赵晨希。
11.校级体育之星:高一10班吴梦涵、高二8班吴德鑫、高三8班李佳文。
12.校级宣传之星:高一6班宋玥琪、高二4班冯乐瑄、高三12班王玥颖、高三14班冯佛成。
希望以上获得表彰的同学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发挥更大的标杆作用。更希望全体同学向标杆学习,在四自教育理念的指引下,争先创优,全面展示自我风采。

升旗手:罗予涵、杨智超

德育处主任钱华宣读表彰决定

毕泳慈校长、李兵副校长为高三年级校级“四自之星”颁奖

徐飞书记、宋辉副校长为高二年级校级“四自之星”颁奖

王圣华副校长、周立新副书记为高一年级校级“四自之星”颁奖



红旗高高飘扬,同学们昂首踏上“四自”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