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教师(管理者)参加省教育厅出国研修因公出国手续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3日  浏览次数:次  作者:佚名


南京市教师(管理者)参加省教育厅

出国研修因公出国手续办理流程

1. 江苏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通知相关学科教师参加行前培训会,在会上领取以下材料:省政府批件;省教育厅请示;省教育厅组团通知;征求意见函;邀请函及翻译件;日程安排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2. 各区教师按照原件式样复印以上材料和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各5份,并带上原件,送各区教育局负责外事工作的承办人员。同时提交的材料还包括:《因公短期出国培训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A版)以及公示证明材料等。各区教育局承办人员会提供具体事项的咨询和相关表格,也可以登录南京市外办网站查询和下载。
3. 直属学校教师将以上材料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学校外办,经学校外办审核后,报送南京市教育局国际处。
4. 区教育局审核后,向区政府打报告。审核期间,参团教师准备办理因公护照和签证所需材料,并填写《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区属学校备案表由所在党委(支部)书记签字,盖党委(支部)章,并到区教育工委盖章。
5. 市局或区政府审核通过后,参团教师将非本市组团预报表(市局或区政府盖章)及相关材料一式3份送南京市外办审批。南京市外办因公出国服务大厅地址:新城大厦A座10楼A1009房间(地铁2号线奥体东站)。
6. 市外办审批通过后,到市外办领取因公出国境任务确认件,市外办任务确认件共3份,其中一份交学校,另外两份交各区外办和市或区教育局存档。同时携带本人的护照申请卡(贴照片)、区政府开具的安全教育证明函、盖区教育局工委章的因公出国备案表、签证事项表等材料,在市外办录指纹,领取“领照介绍信”和“签证介绍信”。
7. 将签证材料、《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以及市外办开具的“领照介绍信”和“签证介绍信”送江苏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或本人凭“领照介绍信”到省外办领取护照,然后将护照原件送江苏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8. 参团教师回国一周内将护照交到市外办;南京市因公出国(境)团组信息及项目成果跟踪反馈表和出访总结(用单位信签纸打印并盖公章的纸质版、电子版及出访电子照片5张)20日内交市外办以及市或区教育局。参团教师回国后应将出访情况在所在学校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