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室工作职责
督察室是学校新设部门,为落实教育部及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而设,围绕意见及学校要求,明确督察室工作职责如下:
1.联系协调市政府责任督学来校督导活动,定期汇报交流学校发展阶段大事,
全面客观介绍学校阶段发展的成绩与不足,赢得督学对学校工作的信任、帮助与指导。
2. 受学校领导委派,协调督促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完成的工作推进,完成学校交办事项。
3.组织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专项督察工作,深入调查,细致观察,吸纳师生对于教育教学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整理提升,研究对策,为学校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提供建议。
4.在教育发展新常态下,外引内联,加强研究,提升教育全面质量观,推进《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的深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