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决定。我校认真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让健康的体魄真正成为青少年为祖国和人民服务的前提,让青少年健康体魄体现中华民族旺盛生命力。我校以落实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体育工作水平,使学校体育工作切实做到促进学生身体健康和谐发展,丰富校园生活,让每一个学生感受运动的快乐,体验运动的乐趣,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谐发展。中华中学现拟定中华中学体育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校体育教育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以《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为基石,以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大力推进体育大课间活动为重点,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落实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蓬勃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大力推广体育大课间活动为重点,以全面实施学校体育工作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为方向,培养学生积极主动的体育锻炼习惯,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文明礼仪素质和身体健康素质水平,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推动校园体育文化建设,激发学生运动兴趣,培养学生的锻炼习惯,锤炼学生勇敢顽强、坚韧不拔的意志品格,促进学生在身体、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健康和谐发展,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文明礼仪素质和身体健康素质,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
二、活动原则
1、以人为本,全员参与原则
以人为本,树立“健康第一”、“终身体育”的意识。体育锻炼需身心全面和谐发展,使身体形态、机能、身体素质及心理素质等方面的到全面发展,在全面的基础上,有目的、有意识的加强使用性的体育锻炼。师生全体共同参加,可调动大家锻炼的积极性和发挥活动的创造性,互相激励,做到人人参与、互相促进,满足不同特长、不同兴趣、不同层次学生的发展需要,促进中学生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全面提高,形成在普及与提高基础上的良性发展局面,使身体素质和身体机能得到全面发展。
2、自觉性,安全第一原则
明确“生命在于运动的道理”,从学校的实际出发、从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出发,树立正确的锻炼目的,把体育锻炼当做是日常学习和生活的自觉需要,有目的的选择适合活动的运动项目、练习方法,合理安排活动内容。
大课间活动参加人数多、学生积极性高、节奏快、学生自控能力差,组织是有序开展活动的前提,可积极有效的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安全意识教育,严格器材管理,落实安全职责,对安全隐患的活动、场地、器材尽量不选择,或选择其他项目替代,或加强防范。必须要用器材的也可以用更安全的器材加以替代,做到器材保护与人员保护相结合,避免事故的发生。对于一些身体情况特殊学生的学生,要给予特别的关心,锻炼强度要适中,以免引起身体不适。使运动项目的难度和强度不要超过身体的承受能力,从多方面考虑。
3、循序渐进性原则
体育锻炼忌急于求成,必须遵循人体自然发展、机体适应的基本规律,根据锻炼者自身实际情况,从不同的主客观实际出发,合理安排运动负荷,在渐进的基础上提高锻炼水平,活动的开展要真正达到增强学生体质、愉悦身心的现实目标,不能留于形式,更要讲究实效,最后的评价应放在学生素质的提高上。内容设计和项目选择上应符合青少年的性别、年龄、生理、心理特点;既要考虑到运动负荷的大小、因人、因时而异,又要符合人体机能适应规律;符合人体生理机能活动能力、工作力变化规律,对锻炼效果器到良好的效果。活动中运动的量与强度,在锻炼时应循序渐进,随时调整,有逐步提高的过程。
4、教育性、时效性原则
制定切实可行的大课间活动计划,可以明确自己的锻炼目标,能积极的、自觉地参与。它是一项集体活动,能激发学生锻炼的主动性,能充分发挥大课间活动对学生的教育功能,学生之间互帮互助、共同进步;互谅互爱,团结协作,克服锻炼的惰性,经历战胜困难的过程,注重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团队精神、爱国主义精神,磨练他们的意志,培养他们的竞争意识,寓学于乐、寓练于乐。重视活动过程的教育,激发他们的主动性,调动他们锻炼的积极性,使身体得到全面发展,不断提高健康水平。
三、内容设置
1.常规活动:根据季节进行广播操、啦啦操、课外锻炼
2.小型竞赛:万米接力、达人比赛、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跳绳、仰卧起坐、引体向上、50米、800-1000米、立定跳远等单项小型比赛等
3.运动队训练(方案见附件1)
4.体质健康标准执行(方案见附件2)
四、时间安排
1、6:00~6:35 晨练(龙舟队、各竞赛运动队)
2、8:55~9:30 课间跑操、广播操、啦啦操(季节变化)、室内操。
3、15:30~17:30运动队训练
4、17:05~17:45 下午体育活动。
五、场地、器材安排
1、器材分配:
(1)每班配备长跳绳一根、短跳绳5根,班级保管。
(2)每班篮球一只、乒乓球两付、羽毛球两付、排球两只、牵龙球两付,年级组足球一只。(班主任去体育器材室借用,下课时及时归还)
备注:若器材不够,可自带器材。
2、场地分配:
(1)篮球场按班级序号对应篮球架场地活动。
(2)足球在足球场的北半场活动。
(3)跳绳在田径场跑道或教室间空地开展活动。
(4)乒乓球每班两付乒乓球台,体育馆和学生宿舍楼下于班级对应的班级序号各一付(所有年级的11、12班在体育馆的11~14球台)。
(5)排球、羽毛球、牵龙球在足球场的南半场活动。
六、组织与管理
(一)组织与管理
组 长:王圣华
副组长:李钟全
组 员: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年级组长、体育组及班主任
具体分工如下:
1、校长室:宏观调控,并随时督查。
2、教务处、体育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3、德育处:负责宣传发动。良好的体育活动的氛围。负责检查、评比。制定安全预案,会同医务室做好预防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4、总务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5、年级组长:负责各类人员出勤情况考勤,巡视各班级活动情况,进行安全的督促与检查。
6、班主任
(1)按时带领本班学生到指定地点集合,检查出勤情况。
(2)安排学生将自备器材带到活动场地,自己或安排学生去器材室借器材。
(3)做好学生思想工作,提出严格要求。在整个活动中,班主任带领、督促学生认真参加好活动课。
(4)及时向年级组长汇报学生出勤情况,及时、如数的借还器材。
(5)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监控本班学生的安全活动行为。
7、体育教师
(1)体育课外活动的指导工作由相关年级的体育教师负责,体育教师按时间提前5分钟到达活动场地。
(2)组织、指导、帮助体育委员带领本班学生做好准备活动和素质练习。
(3)巡回指导学生进行各类体育锻炼。
(4)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检查、控制不安全行为。
(5)督促班级归还体育器材,检查归还情况。
8、体育委员
(1)负责活动前、后集中本班学生并考勤。
(2)在体育教师的指导下,带领学生在指定地点进行准备活动和身体素质练习。
(3)协助班主任负责归还运动器材。
(4)及时和班主任、体育教师、年级组长联系,反映本班活动情况。
9、器材保管员
(1)提前10分钟到达器材室,分发器材。
(2)学生活动期间帮助维护器材。
(3)活动结束帮助清点、收还器材。
(二)活动程序
1、晨练
(1)6:00所有运动员学生起床后进场整队。
(2)6:15 体育教师指导学生组织体能训练。
(3)6:35 训练结束。
2、大课间
(1)下课铃后立即到图一的指定地点集合。
(2)体育教师整队,组织课间跑操、广播操、啦啦操(季节变化)。
(3)值班领导点评,体育教师组织退场。
3、下午活动
(1)各班在指定地点集中,由班主任或体育委员组织准备活动。内容可以是慢跑步,也可以是准备操。(偶数班在对应数字的篮球场、奇数班级在于本班篮球活动场地对应的田径场集中,女前男后四列横队集中开展准备活动)
(2)各班班主任或体育委员分配活动器材,并指定专人负责,分场地开展活动。
(3)活动结束前听体育教师哨声集中,收还器材,班主任或体育委员。
七、安全要求
1、爱护学校场地器材设备,如有器材损坏,班级按实物赔偿。
2、在其它他体育器械区活动的同学要注意自身安全,活动中注意谦让。任何活动都作为锻炼的手段,不提倡过分剧烈的运动,不得有于中学生身体素质与能力不相适应的危险行为,注意人身安全。
3、随时注意器材设备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班主任、体育教师、年级组长反应。
4、如遇伤害事故,年级组协调、双方协商解决。
八、体育课外活动的学分认定与评价
(一)要求:
1、教导处牵头实施课外活动巡课制度,及时了解各班活动情况并予以考核,以保障了课外活动的有序、正常、高效开展。
2、年级组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应包括学生实到人数、集队、纪律及班主任、体育教师到岗等方面,要设计好检查考核表,组织值日教师认真做好。
3、各年级是课外体育活动组织的主体,须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做好有关检查、考核、评比工作,要把各班课外体育活动实施情况作为专项内容列入班级月度考核之中,未经学校批准不得随意取消活动。
4、每次活动结束,年级组长及时将活动情况向各班反馈、评价,激励各班创先争优。
(二)检查办法:
1、学生健身跑检查办法:
(1)迟到(班级在集结地点集合完毕再到者视为迟到),每人次减1分。
(2)集合后和跑步过程中,有同学乱说话,或搞小动作,每人次减1分。
(3)跑步队伍不整齐,或忽快忽慢,或步调不一致,每种情况减1分。
(4)跑步中口号不响亮、不整齐,或不按要求喊口号,每种情况减1分。
(5)跑步时每掉队1人扣1分;健身跑人数比规定人数少1人,减1分。
2、学生分组活动检查办法:
(1)迟到或不和班级集体到活动地点,每人次减1分。
(2)不按规定在组内活动,自由散漫或中途离场者,每人减1分。
(3)不遵守纪律,扰乱小组集体活动,每人次减1分。
(4)活动人数比规定人数少1人,减1分。
(5)活动结束不按口令集合,每次减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