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南京市中小学心理咨询员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6日  浏览次数:次  作者:佚名

 

 

南京市教育局办公室

 

宁教办函〔201946

 

 

关于开展2019年度南京市中小学心理咨询员

资格认证报名、面试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

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南京市中小学心理咨询员资格认证工作。现就报名、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012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200430

地点:“陶老师”工作站三楼培训部(地址:北圩路41号,南京晓庄学院莫愁校区。联系人:张丽琴,电话:86569216)。

二、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0111日(星期六)。

地点:“陶老师”工作站。

三、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教师均可报名1.取得南京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资格,有两年以上学校心理咨询工作经验,参加过市教育局认可的按照《南京市学校心理咨询员培训方案》举办的培训班,修满284课时,成绩合格且结业者;2.参加过国家人社部举办的心理咨询员培训且取得二级心理咨询员证书,有两年以上学校心理咨询工作经验者;3.普通高校应用心理专业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有两年以上学校心理咨询工作经验者。

四、报名材料

1.本人近期免冠2寸(413×626像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并以“区+单位+姓名”命名)

2.南京市中小学心理咨询员资格认证申报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3.心理咨询员培训结业证书(或人社部二级心理咨询员证书、普通高校应用心理专业本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

4.四项作业:个人成长报告、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研究报告(或论文)、个别心理咨询报告、小组心理咨询报告。四项作业均需提交电子稿和纸质稿,电子稿以“区+单位+姓名”命名,由各区、直属学校打包于13日下午5点前发送至njzxyrz@163.com,纸质稿一式三份,分别装订,并做好指定格式的封面;

5.集体报名表。采取区(直属学校)集体报名方式,请各区(直属学校)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认真细致收齐每名报名者的申报材料,并仔细填写集体报名表(以幼儿园、小学、中学排列为序,单位要写全称),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材料前往报名。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宣德处张恬、“陶老师”工作站张丽琴联系,电话:8363994186569216

附件:1.南京市中小学心理咨询员资格认证申报表

2.个人成长报告封面

3.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研究报告(或论文)封面

4.个别心理咨询报告封面

5.小组心理咨询报告封面

6.2019年南京市中小学心理咨询员集体报名表(附样)

南京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1224

 

 

附件:

关于开展2019年度南京市中小学心理咨询员资格认证报名、面试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