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中华中学信息中心教辅岗位人员考核方案(试行稿)
教辅岗位人员考核分为量化考核和服务对象测评两部分。
一、量化考核(满分100分)
从工作纪律和履行职责两个方面进行考核,各项均采用扣分的方法。每月进行考核汇总,并在处务会上进行通报。
1.工作纪律(30分)
(1)基本要求
积极参加各部门组织的会议、政治学习、业务进修等各种集体活动并按要求完成活动任务;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不脱岗;上班时间认真工作,努力学习,勤于思考,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等,有事履行请假手续。
(2)评分办法
①上班时间不能坚守岗位、未履行相关手续而擅自离岗,一次扣5分。
②上班时间做工作以外的事(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等),一次扣10分。
③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会议、学习等集体活动,一次扣10分,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④有违反其他制度行为的,视情节轻重,予以扣分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2.履行职责(70分)
(1)基本要求
①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端正工作态度,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服从领导工作安排。
②熟练掌握所在岗位工作技能,根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按时、规范、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③具有良好的合作意识和协作精神,根据信息中心岗位协作制要求,能够协助组内其他同志完成相关信息技术保障工作。
(2)评分办法
①工作不积极主动,不严格按照信息中心审核批准的《中华中学信息技术服务与保障工作申报与承办登记表》提出的保障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影响教育教学的,一次扣5—10分。
②对所承担的工作不熟悉、操作不规范,造成设施设备损坏或遗失、给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5—10分。
③不遵守工作纪律,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迟到、早退、旷工等,一次扣5—10分。
④负责场馆卫生差、固定资产账目不清、档案资料不齐全、物品摆放不规范、不整洁,一次扣5—10分。
二、服务对象测评(满分100分)
该项从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效率、业务能力四个方面进行评价。
1.教师代表评价(满分40分)
教学一线的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班主任作为教师代表依据教辅人员平时工作过程中的表现对其进行测评,每学期测评一次(评分依据每学期校办公室的绩效考核评分统计表),计分方式为
教师代表评价分=教师代表评价累计总分/参评代表人数
2.领导评价(满分60分):
由学校领导和各处室负责人,根据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被考核人进行测评,每学期测评一次(评分依据每学期校办公室的绩效考核评分统计表),计分方式为
领导评价分=领导评价累计总分/参评领导人数
三、考核总分(满分100分)
考核总分=量化考核分×50%+服务对象测评分×50%
四、奖惩措施:
(1)岗位考核评分作为年终评优的重要依据,占80%;教辅人员之间的互评均分占20%。
(2)岗位考核作为每学期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占80%,教辅人员之间的互评均分占20%。
考核总分为90~100分为优秀,绩效考核系数为1.2
考核总分为76~89分为良好,绩效考核系数为1.1
考核总分为60~75分为合格,绩效考核系数为1.0
考核总分为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绩效考核系数为0.5
(3)考核总分低于70分的,由处室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4)由于个人原因,在信息技术服务和保障工作过程中,造成重大失误和恶劣影响的,取消本学期(学年、年度)评优资格,并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