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苏政发〔1999〕71号)规定及《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2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514号)精神,现就2012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数量
今年我市拟选拔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32名,另选拔推荐高技能人才2-3名。
二、选拔范围
不受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个人身份限制,包括在我市范围内国有、民营或其它所有制形式企事业单位(含非教育系统、非中科院系统的中央部属在宁企事业单位)中为江苏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包括社会中介组织从业人员及自由职业人员。
三、选拔条件
在符合苏政发〔1999〕71号文规定的基本政治条件前提下,坚持“重实绩、重成果、重贡献”的原则,注重选拔一线创新创业人才。推荐人选一般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职务未达高级但实绩突出者可破格申报,年龄在55周岁(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体按以下有关业务条件选拔:
(一)自然科学研究方面有创造性,达到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的;
(二)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创新,在国内处于先进水平的;
(三)社会科学研究方面有创见性的;
(四)完成国家或省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或者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在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中,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其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或省内领先地位,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五)组织实施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和中试生产,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产学研紧密结合,促进我省中小企业技术进步等方面业绩突出,并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六)长期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工作,医疗技术精湛,多次成功地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在全省同行中有一定声誉,并总结出一套有效方法,得到同行肯定的;
(七)长期从事教育工作,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卓著,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在全省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所创建的新教学方法在一定范围内产生实际效果,经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鉴定具有普遍推广价值的;
(八)长期在农业生产或农业科技推广第一线工作,在成果转化、技术改进和推广服务等方面做出优异成绩,为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在省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九)在管理工作中,能结合实际运用现代管理科学理论,提出切实可行的科学管理方法或做出正确决策,并在其方法或决策指导下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或省内同行领先地位的;
(十)在其它专业技术工作或管理工作中,成绩特别优异,对本省精神文明或物质文明建设有重大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国内同行中享有一定声誉的;
(十一)在推进创新创业工作实践中,组织领导和直接参与了企业内重要攻关,集聚一定数量的高层次人才,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产品市场广,企业成长性好,销售收入高的;
(十二)工农业生产一线高技能人才,要求具有一定理论水平,熟练掌握先进技术、工艺。原则上,高技能专家推荐人选应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
四、选拔程序和办法
采用个人申报、组织评审、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各区县、各单位严格按照选拔范围、对象和条件进行选拔,并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报送市人社局;
2、市人社局进行初审;
3、市纪委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
4、市人社局组织专家评委会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市政府;
5、市人社局将拟定的推荐人选名单在南京专家博士后网(www.njzjw.gov.cn)进行公示;
6、将推荐人选上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入选专家的奖励与待遇
由省政府公布并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一次性奖励2万元,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同时,根据《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入选专家所在单位应当给予专家一定的奖励。
六、相关要求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2012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积极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或高技能人才申报,同时对人选材料认真审核,并按规定时间上报材料。报送具体要求:
(一)个人申报材料。包括:(1)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3份; (2)近5年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主要论文、论著主要内容复印件;(3)能证明自己突出贡献或突出技术、技能的材料;(4)近年获奖证书复印件;(5)个人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等;(6)《省突出贡献专家申报人选基本信息表》电子文档,须与登记表相关内容一致。专家情况登记表与(2)、(3)、(4)、(5)项材料分开装订。
(二)各区县、各单位报送材料。包括:(1)综合报告1份,综合鉴定报告主要反映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工作实绩、突出贡献和单位推荐意见,须一人一写,1500字以内,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2)被推荐专家人选《专家情况登记表》纸质材料;(3)推荐人选材料《专家情况登记表》、《省突出贡献专家申报人选基本信息表》(EXCEL汇总表)电子文档一套。
(三)各单位报送专家个人申报材料须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并于档案袋正面粘贴统一封面。属机密材料必须标明。封面及专家情况登记表可从南京专家博士后网(www.njzjw.gov.cn)“工作动态”栏下载。报送材料中请注明联系人及电话。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5日。
联 系 人:刘晶晶
联系电话:57711724、83639200
联系地址:北京东路42-2号台城大厦828房间